央行: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自2019年2月25日起,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地区范围由江苏省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扩大至江苏盛浙江剩其他各省、深圳市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2月12日,央行发布《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19年2月25日起,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地区范围由江苏省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扩大至江苏省、浙江省;其他各省(区、市)、深圳市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在取消业务许可范围方面,《通知》指出,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央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经人民银行核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以及企业银行账户管理,要遵循《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执行。银行为企业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要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央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其实,早在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决定,在分批试点基础上,2019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今年1月9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2019年将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年初先行推广至江苏、浙江,其余地区可根据相关工作准备情况分批实施。

范一飞表示:“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提升银行账户服务水平,对于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