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售食品不合格,京东被勒令停止销售两批次食品

11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显示,京东商城宅厚园旗舰店(经营者为沧州市北丰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沧州市北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御美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辣丁(生产日期:2018年05月09日)、酸辣八宝(生产日期:2018年05月09日)和香甜脆瓜(生产日期:2018年05月09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规定。

公告显示,京东商城桃潭兰花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泾县家乡好味道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泾县家乡好味道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泾县丁渡酱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萝卜条(生产日期:2018年05月1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规定。

蓝鲸产经记者查询资料发现,二氧化硫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被广泛地用于食品加工中,一些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在食品中大量地添加二氧化硫及其盐类是导致二氧化硫超标的主要来源。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二氧化硫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公告指出,京东商城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和上述食品经营者的“确认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京东商城立即停止为上述食品经营者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并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将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移送至入网经营者所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蓝鲸产经 王君wangjun@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