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尔玛IPO创业板定位被质疑,研发不足专利还涉诉,实控人家族100%控股突击分红超7成净利润

特尔玛更新招股书创业板定位被质疑。

近日,特尔玛回复了第二轮问询函并更新了招股书,在两轮问询中,深交所都对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提出了疑问。

据了解,特尔玛的主营业务为焊接与切割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焊割枪及零部件。

特尔玛的产品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境外,客户集中于北美洲、欧洲等地,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分别约为1.58亿元、1.45亿元和2.02亿元,占比均在75%以上。

同时特尔玛的产品销售模式包括贴牌(ODM/OEM)和自主品牌两种,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贴牌代工模式。从招股书披露情况来看,公司外销以贴牌销售模式为主,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中贴牌销售的占比分别为89.3%、89.49%和90.8%,内销则约9成左右为自主品牌。

另外,从整体上来看,特尔玛的业绩也在持续的原地踏步。报告期内,特尔玛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亿元、2.02亿元和2.63亿元,同期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564万元、4791.29万元和5995.13万元。

除了代工贴牌利润空间不足之外,特尔玛本身业务技术含量也不高,报告期研发费用率要低于同行,从而所能够达到的延展空间也不充裕。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拥有5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仅5项,且4项都是在2015年取得的。

不过,公司仅有的5项发明专利中还有2项牵涉诉讼纠纷。据招股书披露,2019年10月,美国海宝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称特尔玛制造、使用、销售和/或许诺销售产品侵害了其享有的两项发明专利,要求法院判决特尔玛立即停止侵害其享有的上述发明专利,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含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赔偿其损失及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260万元等。

2021年7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特尔玛败诉。随后,海宝公司及特尔玛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驳回海宝公司起诉。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针对另外两项发明专利的上诉结果未有明确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特尔玛还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为徐国强,其直接持有公司57.9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国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徐国强、史建伟、徐玉华和常玲。

其中,徐国强和常玲系夫妇关系,史建伟和徐玉华系夫妇关系,徐国强和徐玉华系姐弟关系。史建伟、徐玉华、常玲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8.62%、4%和2.66%的股份。同时,徐国强、史建伟通过常州德普控制公司6.8%的股份。上述4人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100%股份。

据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特尔玛分别进行先进分红5700万元、3500万元、3500万元和1800万元,累计分红金额达到1.45亿元,支付的现金股利占报告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数的比例为74.06%,而这些款项全都流入了实控人家族账户。(蓝鲸上市公司 徐晓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