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前调查不到位,农发行鹤岗市分行遭罚款50万

银保监会网站日前公布一张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岗市分行的罚单显示,该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吃”50万元罚款。

银保监会网站日前公布一张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岗市分行的罚单显示,该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吃”50万元罚款。

鹤岗银保监分局指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岗市分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50万元的罚款。作出处罚的日期是2019年6月24日。

蓝鲸财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其包含: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