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诉企查查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获赔200万

判决企查查赔偿天眼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67365元。

12月31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天眼查诉企查查“三查”广告语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法院判决认定企查查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及其类似用语,并赔偿天眼查200万元、在官网、微博首页等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道歉。

2019年7月,因认为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查查)在经营中使用其拥有在先权利的"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 (简称"三查")广告语及类似用语,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将朗动公司诉至法院。

在历经一年多的审理后,海淀法院最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企查查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企查查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及其类似用语;在企查查网站首页、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首页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判决企查查赔偿天眼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67365元。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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