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网因违反价格法被罚5万元,今年累计处罚金额达89万元

11月23日,百合网关联公司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蓝鲸TMT频道11月24日讯,根据天眼查App,11月23日,百合网关联公司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今年以来,有关百合网的行政处罚共5条,处罚总金额达89万元,处罚事由包括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款项。其中,最高一笔罚款金额来自7月10日,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被处以33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王长颖,注册资本约12.57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婚姻服务;情感咨询服务等。今年10月,百合佳缘集团宣布完成对原投资企业“恋爱记”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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