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遭险企股东清仓式减持,杭州银行股东又将迎来新的变数。3月1日,杭州银行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减持,杭州市财政局将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近日,杭州银行可谓风波不断,除了股东频繁减持之外,还因贷款被违规挪用收到监管大额罚单。
第一大股东将易主
公告显示,杭州银行第一大股东澳洲联邦银行(CommonwealthBankofAustralia)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杭州城投及杭州交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各2.968亿股,各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两家受让方合计受让5.936亿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10%。
据悉,各受让方购买转让方所持杭州银行股份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3.94元/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2.75亿元,其中杭州城投和杭州交投各向转让方支付的价款总额分别为人民币41.37亿元。
公告指出,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市财政局将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市财政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仍无控股股东。
澳洲联邦银行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其不会在《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处置其持有的任何杭州银行的股份(本次交易相关股份除外)。另外,根据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杭州城投和杭州交投本次交易取得的杭州银行股份,自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此次第一大股东减持,日前杭州银行还遭其他股东清仓式减持。
2月21日,杭州银行发布公告称,太平洋人寿因自身战略安排和资产配置的需要,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7亿股,即不超过该行普通股总股本的1.99%。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太平洋人寿持有的杭州银行股份总数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99%。这也意味着,在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太平洋人寿将不在杭州银行的股东行列。
实际上,在过去一年内,太平洋人寿已两次减持杭州银行股份。此外,中国人寿也曾减持该行股份。去年5月,杭州银行发布公告称,中国人寿拟在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该行部分股份,合计不超过5930.2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该行普通股总股本的1%。
截至2021年11月19日,中国人寿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减持期间中国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5589.427万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0.94%,中国人寿已实施完成此次减持计划。
杭州银行2021年三季报显示,该行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杭州市财政局、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5.57%、11.86%、11.81%、6.88%以及4.58%。
因贷款被违规挪用多次领大额罚单
一边是股东频繁减持,一边是多次收监管大额罚单。
2月25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一张针对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的罚单。深圳银保监局指出,此次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处以罚款300万元。
蓝鲸财经注意到,杭州银行因贷款被违规挪用多次遭罚。1月19日,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公布一张罚单指出,杭州银行舟山分行因三项违法违规行为遭罚85万元。其中就包括该分行存在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
此外,去年5月24日,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表指出,杭州银行因六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250万元。
处罚案由主要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有关。一是房地产项目融资业务不审慎;二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三是授信投放不审慎,超额投放;四是理财资金管理不审慎,回流借款人母公司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保证金;五是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挪用于购房;六是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挪用于购房。
同月,宁波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指出,杭州银行宁波分行因七项案由对其处以220万元罚款,案由包括授信审查审批严重不审慎、信贷资金被归集使用、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员工与授信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
天眼查显示,杭州银行前身为杭州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4月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该行名称由杭州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0月,杭州银行在A股上市。
目前,杭州银行还未公布2021年业绩情况。该行2021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杭州银行资产总额13300.31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杭州银行营业收入223.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97%;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70.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