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建议不再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

张天任认为,对铅蓄电池开征消费税的初衷是从节能环保角度出发,限制“两高一资”产业,引导绿色发展理念。但电池消费税实施六年多来,企业呼声强烈,意见很大,社会各界的争议也很多,从目前执行情况看,对铅酸蓄电池征收消费税并不合理,继续对这个行业征收消费税是欠妥当的。

铅蓄电池在我国交通、通信、风光发电储能、智能电网、国防等领域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是目前世界各类电池中产量最大、用途最广的电池。不过,对于铅蓄电池消费税的征收,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3月3日,蓝鲸财经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统筹调整和优化铅蓄电池产业的系列财税政策。

2012年颁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前,由于生产设备落后,“低小散”式小企业众多,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相关部门认为,该电池中包含重金属和电解液,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对环境污染严重,且耗费大量矿产资源(铅)和能源(电),应限制生产和消费,征收消费税。因此,为了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将电池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适用税率为4%。对于铅蓄电池,明确在2015年12月31日前缓征,但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征收。

张天任认为,对铅蓄电池开征消费税的初衷是从节能环保角度出发,限制“两高一资”产业,引导绿色发展理念。但电池消费税实施六年多来,企业呼声强烈,意见很大,社会各界的争议也很多,从目前执行情况看,对铅酸蓄电池征收消费税并不合理,继续对这个行业征收消费税是欠妥当的。

事实上,早在2020年两会,张天任就提交了《关于统筹调整优化铅蓄电池产业财税政策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统筹调整和优化铅蓄电池产业的系列财税政策。财政部和相关部委高度重视,财政部主动联系张天任代表,就建议回复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体现财税政策对产业的调控和引导,更好的为企业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张天任建议对铅蓄电池消费税政策进行一些调整和完善。

张天任认为,解决节能环保问题,还是应该通过国家健全法规、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等手段来实现,铅蓄电池行业那些环境污染个案主要是“法规缺失、监管缺位、管理不善、认识不够”造成的,并不是电池产品本身的问题,其他很多产品的生产、消费中也会有不同程度污染,如化工产品、纺织产品等,但只要在每个环节监管到位,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风险。因此,只对铅蓄电池征收消费税是不合理的。另外,环境污染还有环境保护税来调节,资源消耗也有资源税来调节,因铅蓄电池的节能环保问题用消费税来调节也是不合理的,目前看来,国际上尚无通过征收消费税解决环保问题的案例。

因此,张天任对完善电池消费税政策提出相关建议:

(一)建议完善消费税征收政策

第一建议是顺应减税降负的趋势,充分利用消费税税收法定的时间窗口,力争消费税法定时不再将铅蓄电池列入征收范围;第二建议是在保留征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铅蓄电池消费税税率,可将目前的消费税税率降低1到2个百分点。

(二)建议设立消费税即征即退政策

为鼓励生产企业加速设备升级,提高产品无害化水平,建议将符合条件的高性能密封免维护动力铅酸蓄电池列入消费税即征即退目录,与传统铅酸蓄电池区分管理,对符合目录技术条件要求的产品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三)建议调整消费税分成比例

为进一步鼓励落实生产者责任制度延伸,同时提高地方政府征收管理的积极性,建议将消费税由中央税调整为中央地方共享税。调整消费税分成比例后,建议对消费税地方留存部分专款专用,用于奖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进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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