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财险破产重整,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优先考虑大中型金融机构

招募战略投资者旨在实现易安财险重整成功,借助战略投资者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化解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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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消息,为推进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财险”)重整工作,易安财险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律规定,发布重整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

公告称,本次招募战略投资者旨在实现易安财险重整成功,借助战略投资者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化解相关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以保障债权人、职工等主体的合法权益。

在招募条件方面,管理人提出了七点要求。首先,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符合相关保险公司股东资质条件。若战略投资者为大中型金融机构,将优先予以考虑。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且大中型金融机构作为主要投资主体,对易安财险的持股比例达到控制类股东要求;联合体需要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各方均应承诺就重整投资涉投资者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明确,战略投资者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投资。原则上,战略投资者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应不低于十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三分之一以上的战略投资者,总资产应不低于一百亿元人民币,且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较强资本实力、良好商业信誉、清晰的关联关系和审慎的风险管控能力。

此外,战略投资者应当与易安财险有良好的业务协同,可为易安财险的健康发展提供资源支持;保障易安财险债权人、员工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自受让易安财险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等。

回溯来看,易安财险是首批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2016年2月16日获批开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宣布对易安财险、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2021年7月16日,监管宣布依法延长上述六家机构接管期限一年,至2022年7月16日止。

2022年6月29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易安财险破产重整。7月8日,易安财险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7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易安财险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易安财险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自2022年7月15日起,易安财险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