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依法查处五家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建设银行、渣打中国等五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没38789.9646万元。
其中,建设银行总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341.5626万元,分支机构被罚款12550万元,9名责任人员分别被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单显示,建设银行共涉及38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管规定不符;二是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或未充分整改;三是向检查组提供企业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四是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五是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六是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七是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八是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
九是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公司;十是违反产业政策为“两高一剩”企业提供融资;十一是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企业划型不准确,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十二是小微快贷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十三是违规收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费用;十四是违规借贷搭售理财产品;十五是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违规归集使用;十六是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十七是违规发放贷款掩盖风险;十八是违规变相突破单一法人客户授信额度限制。
十九是搭桥贷款业务不合规;二十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一是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二是并购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三是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四是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符合监管规定;二十五是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不合规;二十六是违规通过理财业务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二十七是违规虚增资本;二十八是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
二十九是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部分产品未登记底层资产;三十是理财业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三十一是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比例要求;三十二是同业投资业务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三十三是债券投资业务未准确计量风险,个别债券风险加权资产计提比例低于监管要求;三十四是串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掩盖信用风险;三十五是贴现资金违规回流出票人;三十六是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三十七是对信用卡业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不力导致频繁套现;三十八是银行集团并表统一授信管理流于形式。
建设银行由此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9891.5626万元。其中,总行7341.5626万元,分支机构12550万元。
同时,9名相关责任人同时领罚。时任该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总经理王毅、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周刚、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孙聚贤,三人对该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快贷资金用途监控不力行为负有责任,均被予以警告。
时任建行苏州分行副行长冯宇被予以警告;时任该行苏州分行副行长朱斌晨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该行常熟分行行长黄继军被予以警告;时任该行常熟分行副行长陈大鹏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该行兰溪支行行长黄炜、时任该行兰溪三江支行行长叶浩运,均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