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315|太古糖业以不合格白糖冒充合格产品销售,被监管部门罚款6247.5元

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生产的优级绵白糖(商标:太古+图形图案、净含量:350克、生产日期:2022-7-18)经抽样检验,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GB/T1455-2018《绵白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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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天眼查App显示,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247.5元。处罚详情显示,经抽样检验,该公司生产的优级绵白糖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信用中国显示,2022年11月1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GC22310000002531952)和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NO:YS22061600767),反映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生产的优级绵白糖(商标:太古+图形图案、净含量:350克、生产日期:2022-7-18)经抽样检验,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GB/T1455-2018《绵白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取了没收违法所得0.0060元,罚款6247.50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此前,太古糖业曾多次被通报处罚。2020年3月,太古糖业生产的2批次太古白砂糖(分装)在时隔半个月的时间内2次被通报不合格,均存在还原糖分超标问题。

并且太古糖业还曾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起诉了相关部门,但由于“理由不能成立”被驳回。

北京市朝阳区食药局于2017年6月21日作出(京朝)食药监食罚[2017]1605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世贸天阶华润万家好来超市的“太古红糖”(规格:350/袋,生产许可证号为:QS110002013180),自2014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红糖》(QB/T4561-2013,以下称《红糖标准》)以后,标签应该按照新标准实施标注,将赤砂糖与红糖严格区分,但第三人经营的“太古红糖”配料表中标示为赤砂糖,标签上却有红糖字样及红糖的介绍,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标签存在虚假内容,标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店违法所得金额为2185.37元。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185.37元;罚款12 000元的处罚。太古糖业不服向原市食药局申请行政复议。原市食药局维持了朝阳区食药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

太古糖业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但被判决要求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驳回原告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