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传媒10月6日文:因微信公号“兽楼处”发表文章称田朴珺“撩汉”、“走野路子”, 近日,田朴珺以上述文章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将该微信公众号持有人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余元。据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法制晚报》报道,田朴珺起诉称,2016年7月4日,王女士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发表《田朴珺撩汉往事,世界就这样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抢走》的文章,对其诽谤。该文章一经发表,7小时内阅读量超过120万,给其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虽然王女士事后删除了该文,但其名誉损害已经形成,且并未因文章删除而减少。
田朴珺称,文章不尊重事实,对其横加指责、诋毁,称其是导致王石“困局”及万科“死亡”的原因,“王石多年积累的商誉,也在田小姐长时间的自我炒作中消耗殆尽”、“王石今日之困局,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这段关系的拖累”。此外,田朴珺还称文章诋捏造事实,称其做的地产生意与万科有关,指其从事关联交易、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田朴珺认为,王女士的行为对其公众形象造成极为恶劣影响,使其公众评价降低,对其造成巨大的心理和精神伤害,为此,诉讼要求王女士在其发布上述文章的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及各大门户网站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余元。
今天(6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法院表示,根据田朴珺在起诉时提供的王女士联系方式,法院曾电话联系被告,但接听人员称该号码并非王女士本人。电话联系无果后,法院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向田朴珺提供的王女士居住地址和户籍地址邮寄了诉讼材料,通知王女士出庭应诉。快递跟踪记录显示,诉讼材料已有人签收。但截至发稿,王女士尚未主动联系法院,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