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金融业责无旁贷,必须大力支持房地产

后续将在城市政府牵头协调机制下,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介绍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时表示,将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业务结构和增长模式,实现由外延式粗放扩张向内涵精细化管理转变,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多位相关负责人围绕房地产金融、银行业保险业2023年运行、金融风险隐患处置、养老金融改革等方面介绍相关情况。其中,针对房地产金融,肖远企表示,后续将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同时继续做好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和住建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谈房地产金融: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围绕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安排和后续措施,肖远企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具体介绍。

“在房地产金融领域,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综合施策,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肖远企介绍道,如明确“认房不认贷”的住房信贷政策。发布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金融16条”支持措施,并研究确立首套房贷利率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下调了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引导银行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企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我们都知道,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也息息相关,金融业责无旁贷,必须大力支持。”肖远企表示。

同时,肖远企介绍了银行对房地产融资主要渠道的具体情况,“目前,银行对房地产融资主要渠道包括:一是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按揭贷款)。截至目前,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分别是12.3万亿元和38.3万亿元,2023年这一年就分别发放了开发贷款3万亿元,住房按揭贷款6.4万亿元,相加将近10万亿元。二是银行投资房地产企业债券,去年末银行购买房企债券余额4275亿元,银行投资房地产企业发行的债券金额也是比较大,2023年比2022年增长了15%。此外,银行在2023年还向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并购贷款、存量展期贷款,这两项加起来超过1万亿元。”

“在保交楼方面,我们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做好金融支持。”肖远企提及,截至2023年底,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绝大部分都已经投放到项目,商业银行还提供了相应的商业配套融资,确保“保交楼”任务完成。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和发挥金融力量。”肖远企进一步介绍后续将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在城市政府牵头协调机制下,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要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更大力度地支持。近期还将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要求银行尽快行动起来,在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下,与住建部门一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允许银行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对经营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这些房企发放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在今年年底之前可以用于偿还房企的存量贷款和发行的公开市场债券。

三是要继续做好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和住建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指导督促银行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融资需求。

四是指导和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建设,并且要求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谈银行业保险业运行:2023年商业银行净利润2.38万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与风险监测司负责人刘志清就2023年全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经营稳健性情况进行通报。

银行业保险业总资产和主要业务平稳增长,202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17.3万亿元,同比增长9.9%,全年人民币贷款新增22.75万亿元,同比多增1.31万亿元,负债总额383.1万亿元,同比增长10.1%,人民币存款新增25.74万亿元,同比少增5101亿元。2023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29.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4%;通过债券、股票、股权投资等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类融资支持25.4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9万亿元;2023年赔款与给付支出1.89万亿元,同比增长21.9%;农业保险为农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4.98万亿元。

资产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初步统计,202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9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495亿元。不良贷款率1.62%。商业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为84.2%,保持在较低水平。全年处置不良资产3万亿元,保持处置力度。

风险抵补能力充足。初步统计,2023年商业银行净利润2.38万亿元,同比增长3.24%。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增加4768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05.1%,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商业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15.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5%。其中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17.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7%。商业银行杠杆率6.8%,保持稳健水平。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2023年末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6.5%和127.8%。其中,财产险公司分别为236.5%和204.3%,人身险公司分别为186.2%和110.3%。

流动性保持较高水平。2023年末,资产规模2000亿元以上银行流动性覆盖率151.6%,净稳定资金比例125.5%。资产规模2000亿元以下银行优质流动性资本充足率269.4%。各类机构流动性指标均保持较高水平。银行资金来源稳定,各项存款占总负债的比率达到69.2%。2023年,保险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71万亿元。

展望2024年,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产业基础、要素禀赋、创新能力等基本面不断优化,新型城镇化、绿色转型等方面将形成发展增量,为银行业保险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行业发展机遇大于挑战。银行业有望持续保持稳健发展势头,机构和功能布局更为合理,金融资源配置将进一步优化。过去三年,保险业总资产平均增速达到8.7%,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保险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服务社会经济大局能力将持续增强,更加有效地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谈金融风险隐患: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要求要“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针对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在处置相关风险隐患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的提问,肖远企从五个方面做出详细介绍。

第一,强化公司治理,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主体的履职要求,建立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特别是要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严防利益输送和违法违规的关联交易。

第二,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选配选优地方中小银行的高管和关键岗位的重要人员。加强对高管班子和人才队伍的建设。要求大型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一些头部中小银行,向其他地方中小银行输送人才、输送技术,包括核心客户系统,也包括风控系统。

第三,分类施策深化改革。对于农村信用社这个体系,以转换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为重点,“一省一策”启动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对于城商行也是多措并举、“一行一策”指导实施改革。

第四,督促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中小银行必须牢固坚守服务本地、服务小微、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定位,要立足当地做精做细,深耕当地,因为中小银行有天然的熟悉当地的比较优势。对于不顾风险,盲目求快求全的诱惑,中小银行要有抵制和抗拒的意志和能力,要开展差异化特征化的经营,把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第五,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要严格中小银行准入标准,严把股东、高管的准入资格,要严查资本金的来源,充分发挥资本在控制杠杆、配置资源和吸附损失方面的作用。资本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们监管的重点,要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缓释、早处置,要做到“四早”,坚持打早打小。要健全具有硬约束的纠正机制,对中小银行也包括大中型银行的风险,要在防和控上发力,对从严的风险要缓释、要防范,最重要的还是控制新增风险。要聚焦金融风险“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坚决打击金融腐败和金融违法犯罪,要激发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内生机制,并进一步强化固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源头上把风险防范好、控制好、稳定好。

谈养老金融改革: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供给

近年来,我国在持续推动养老金融机构专业化发展,我国养老金融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尹江鳌从七个方面介绍了相关的工作情况:

一是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支持保险机构发挥长期稳健投资、养老风险管理等优势,不断扩大商业保险年金供给。目前,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

二是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养老理财产品是采用符合养老需求的资产配置策略,实现投资者养老资金长期稳健增值的理财产品。自2021年9月试点至今,11家理财公司在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51个产品,认购投资者约47万,规模超过1000亿元。

三是推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发展。特定养老储蓄由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在5个城市开展试点,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四档,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5年期存款利率。自2022年11月启动试点至今,存款人数约20万人,余额接近400亿元。

四是启动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商业养老金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集养老规划、账户管理与金融产品于一体,为消费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资金稳健管理服务。自2023年1月起在十省(市)启动试点以来,已累计开户超过59万个。

五是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该产品是投保简便、灵活交费、收益稳健,锁定到60岁后年金化领取的普惠型养老保险。这个试点是2021年6月开始的,2023年10月将其转为常态化经营。截至去年末,保单件数约74万件,累积养老准备金规模超过106亿元。

六是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指导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动建立完善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产品展示专区,便利消费者选择。

七是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公司专业化发展。

下一步,尹江鳌表示,“我们将推动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优势,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为抓手,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供给,针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特点,研究完善相关业务监管规则。持续推进商业养老金融试点。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公司转型发展,引导推动公司发挥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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