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险新规征求意见:扩大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研究“基础+变动”组合产品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推进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按照[0.5-1.5]执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从造车新势力集体调价,到小米SU7的大热,新能源汽车在2024年开年以来成为社会性的热门话题。与之“搭配”的新能源车险,也是热议不断,但“承保难”“保费贵”“保司喊亏”等声音时有传来。

围绕新能源车险,蓝鲸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向机构下发《关于推进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从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机制,提升行业新能源车险经营水平等方面做出细化部署,拟扩大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向燃油车看齐,意在深化车险改革,促进新能源车险降本增效。同时,也对保险公司提升新能源车险经营水平提出要求。

优化新能源车辆供给机制,扩大自主定价系数范围

具体看此次新规的重点与亮点。围绕对新能源车险供给机制的优化,《征求意见稿》首先提出,要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推进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按照[0.5-1.5]执行,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给了新能源车险产品定价更大的自主空间。关于市场反映的新能源车险“投保难”问题,背后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出险率高、赔付率高等现状。将新能源车险定价系数范围扩大,基于精细化定价的逻辑,一方面让利于消费者,使低出险率消费者以更精准的定价保费承保,另一方面,对网约车等高出险率的营运车辆,通过打开定价上限,有助于解决目前车辆投保难“一刀切”的情况。

对于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扩大的实施时间,金融监管总局提出,各监管局应根据辖区内车险市场情况稳妥确定,实施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6月1日。

对于新能源车险的基准费率,要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和调整的常态化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并适时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优化新车型的定价标准,提升定价精准度。

除定价调整外,《征求意见稿》还从丰富产品角度提出,支持行业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保障责任,有序增加产品供给。贴合市场需求,研究推出“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为兼职运营网约车的新能源车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据蓝鲸新闻了解,“兼职营运网约车”正是保险承保新能源车险综合成本率高,导致亏损的重要因素之一。业内指出,目前不少网约车司机以新能源汽车为首选,全职或兼职营运,却以家用车身份投保,实际出险率高,导致保险公司风险判断出现偏差,保费收取不足。而“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将给此类车主更多的选择以及更为精准的保障。只是,如何设计出切实符合消费者需求的组合产品,还待保险公司持续探索。

同时,对于“投保难”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建立兜底保障机制”的要求: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部分车辆投保难问题,实现愿保尽保。

提升行业新能源车险经营水平,探索风险减量服务创新

新能源汽车行业迭代迅速,车型不断上新,但作为重要保障的新能源车险,推行时间尚短。行业仍在探索发展,还需提升保险公司对于新能源车险的整体经营水平。

具体来说,首先在对新能源汽车的专业研究能力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行业开展新能源汽车零整比、安全指数等研究,定期向社会发布研究成果。加强跨行业交流合作,为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优化和改进产品设计提供建议参考,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成本。

提高新能源车险经营数智化水平,鼓励行业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快数字化、线上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对新能源车的风险识别和精算定价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和优化业务流程实现降本增效。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探索新能源汽车风险减量服务创新。鼓励行业经营主体以风险减量管理为切入点,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在电池检测、充电桩服务、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设备安装、车队托管和安全驾驶服务等方面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加快健全新能源车险业务生态。

风险减量,指利用科技等手段,通过主动介入被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而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实现社会风险、行业风险总量的减少。

对此,行业已有动作。如2023年9月,保险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保险事故动力蓄电池查勘监测评估指南》标准,为保险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保前风险排查、保中风险减量与增值服务提供明确依据。

保险公司层面,也在加大对风险减量的重视。4月18日,中国平安在答投资者关于新能源车险的相关问题时即回应,平安财险通过推进风险减量,构建新能源专属定价、服务、理赔体系,持续提升车险盈利能力。中国人保将风险减量提升至财险战略实施层面,2023年业绩发布会上,人保财险表示将重点实施“风险减量服务工程”,创新践行“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科技”的商业模式。

最后,对于具体工作的统筹推进,金融监管总局提出,各监管局要指导各财险公司合理设定各地区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均值和手续费率上限,并做好市场监测,确保辖区市场平稳运营。

“此次《通知》的征求意见及最终的发布,将是推进新能源车险发展的重要一步”,业内人士评价道,新能源车险市场广阔,但起步较晚,保险公司需主动拥抱,积极应变,助力市场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