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不合规,四川银行被罚40万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中贷款用途不合规、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40万元。

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中贷款用途不合规、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40万元。

同时,时任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李历,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金融部员工杨远兴,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直接经办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四川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成立于2020年11月7日,是以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为基础,设立的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300亿元。根据四川银行披露的2023年年报,截至2023年末,四川银行资产总额为3,379.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73%,全年实现营收61.49亿元,同比增长37.42%,实现净利润13.12亿元,同比增长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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