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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7月16日讯(记者 张静伦)7月16日,农夫山泉(9633.HK)对“溴酸盐事件”作出回应,并在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函,指出其三大错误: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明显主观误导。并要求香港消委会立即作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响。
图片来源:农夫山泉微博
7月15日,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披露,在本地市面上购买了30款常见的瓶装水样本进行测试后发现,百岁山和农夫山泉的瓶装水样本均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达到欧盟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但远低于美国、日本、英国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订立的饮用水质量标准—每升10微克溴酸盐。
那么,溴酸盐是什么?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据悉,自然界的水中几乎没有溴酸盐,饮用水在进行臭氧消毒杀菌的过程中,水体中自然存在的溴化物就会在臭氧的作用下变成溴酸钠、溴酸钾等溴酸盐类物质。
根据国际癌症中心(IARC)的致癌分类,溴酸盐中的溴酸钾属于第2B类致癌物质,即暂时未有充分证据显示该物质会致癌,但存在致癌的可能性。
农夫山泉指出,香港消委会发文存在适用标准类别错误。受检产品为饮用天然水,但香港消委会却将其放在“天然矿泉水”序列与不同类产品比较,并适用了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
农夫山泉表示,事实上,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的溴酸盐含量为3微克/升,根据欧盟饮用水安全标准,溴酸盐安全含量为不超过10微克/升,属于优质合格产品。
农夫山泉还称,该产品严格符合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的生产标准要求,消委会强行将中国香港地区销售的产品套用不应适用的第三方标准,罔顾不同法规要求下的生产、技术背景差异,且不考虑臭氧处理的效应,得出的结论极不科学也极不严谨。
另外,农夫山泉认为,香港消委会发文存在评价语言不专业、有故意误导性。“香港消委会在进行评价时,回避直接表述‘合格与否’这样的重要结论,却故意混淆安全标准,使用‘达到上限’这样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解产品安全性的不严谨表述。在香港及内地广大消费者群体中造成恐慌,给农夫山泉这样产品本身完全合规合格的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此次“溴酸盐事件”的另一涉事企业百岁山相关负责人向蓝鲸新闻记者称:“无论是欧盟、日本、还是美国的标准,我们的产品都符合,百岁山的法务已经介入此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