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20日讯,近日,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租赁物管理存在缺失及部分租赁物不适格、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厦门监管局处以罚款24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黄剑洪、张鹤等给予警告处分。
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厦门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租赁公司加强股东股权管理、规范关联交易、加强租赁物管理以及融资租赁业务管理的重视,旨在促进金融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