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被罚70万,相关责任人遭禁业、警告

蓝鲸新闻4月1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布了3张罚单,剑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向保证人隐瞒实际贷款金额;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罚款70万元。陈高平,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客户经理,对公司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向保证人隐瞒实际贷款金额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陈高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柴明明,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支行客户经理,对公司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柴明明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