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西监管分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州分行。
罚单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尽职,项目资本金未足额到位发放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州分行罚款30万元。此外,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州分行副行长王香,对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项目资本金未足额到位发放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王香罚款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