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2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了4张罚单,剑指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张永新时任该公司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蔺龙军时任该公司业务员, 张影时任该公司蓟州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罚款64万元;对张永新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对蔺龙军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张影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