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药价下降20%
从4月8日起,北京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实现补偿机制转换,从以药养医过渡到以医养药。
本次医改中,北京将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纳入阳光采购平台,通过竞争议价的方式确定药品品种和价格,按需采购。其价格与全国省级集中采购的最低价动态联动,且保持公开透明。
实施阳光采购之后,药品采购价格平均下降8%,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以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亿元。再加上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药价会出现约20%的下跌。
第二,“两减一增”,体现医务人员价值
“两减一增”主要体现在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而代之的是医事服务费。和改革之前的普通号5元、副主任号7元的挂号费相比,医事服务费的价格大幅度提高,用于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出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
第三,去基层医院看病,医事服务费最低
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报销范围内,但是无论是哪级医院,找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看病,自付金额都是20元、40元和60元。
同时,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有所区别。例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为50元,知名专家则为100元,两者的报销金额均为40元;二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为30元,报销金额为28元,知名专家为90元,报销金额为30元。
这意味着,在三级医院挂知名专家号的患者,自付金额比挂普通号的多出50元;而如果同样挂普通号,在三级医院就医的患者自付金额比二级医院多8元。
第四,不影响原就诊挂号流程
虽然挂号费被取消了,但除了收费标准的变化外,医院的挂号流程以及预约挂号周期都没有受到影响,患者依旧可以依照各医院原有的规定流程进行预约或现场挂号。
其中,院内特需门诊的挂号流程也未有变动。但医改新政实施后,特需门诊收费是否进行调整、怎样调整,还需要等进一步通知。
第五,分类采购,保障短缺药品供应
阳光采购遵循分类采购的原则。对市场库存充足的药品,统一采购将尽量压低价格,而对短缺药品,则以满足临床需要为主。
已经上线运行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已对医疗机构及配送商开放。目前,平台中共有7000多个品种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能够满足医疗机构在用的西药、中成药及生物制品需求。
在药品阳光采购过程中,针对临床救治必须且不可替代的低价短缺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只对其药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审核公示,不再对其价格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且供应价格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随时调整,缓解供应紧张的问题。
对临床必需但短缺的药品,挑选了有代表性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建立15个短缺药品监测站点,实时收集短缺情况。同时,通过市场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供货,避免其退市风险的同时,也将协同价格部门对涨价药品开展进一步跟踪调查。
第六,“一升两降”,调整5类435项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北京医改,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规范调整,实施“一升两降”。435个项目中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和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其中,上调了包括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价格下调。
第七,医保报销流程没有变化
此次医改方案实施后对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不产生影响。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
在医保惠民措施上,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特别是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北京市卫计委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方便百姓就医。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等等。
第八,困难群体获更多保障
在此次改革中,生活困难群体将获更多保障。
北京市民政局将调整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和低收入救助人员的救助标准。其中,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除外)。
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参照调整后的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此外,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
第九,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为方便民众咨询、举报,政府设立了4条热线服务电话。其中,医事服务费问题和医疗行为规范问题,可拨打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价格违法问题,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咨询、举报,并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医保报销问题,可拨打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综合问题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
另外,市民也能在公开渠道进行监督,可进入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公众查询”,查询医院采购的药物品类及价格,发现不合理行为可举报。(蓝鲸健康 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