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消息,日前,海信集团旗下青岛海信电器在北京和青岛两地法院向夏普发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受理夏普侵害LED液晶电视专利一案。海信请求法院判令夏普赔偿1000万元。
海信认为,发起的涉案专利主要为“一种背光控制方法、装置和LED电视”以及“背光驱动电路和电视机”等两项专利,并均在有效期内。
夏普与海信之间的品牌纠纷早在今年6月份时就已经开始。夏普曾在美国加州法院和纽约州法院起诉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海信公司,称海信在美国销售低质低价的液晶电视损害其品牌形象。随后二者一直在围绕相关案件辗转各地法院。
根据资料显示,在今年8月,夏普66%的股权已经被富士康母公司鸿海以3888亿日元(约合3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但是在此之前,2015年7月31日,海信曾与夏普联手,前者曾获得后者墨西哥公司100%的股份及夏普电视在美洲地区(巴西除外)的品牌使用权和所有渠道资源,为期5年。
尽管鸿海在去年12月以104.19亿元收购UMC,取回夏普电视欧洲市场的品牌授权权利,但是美国市场一直未能与海信达成一致。在高速增长的美洲市场,夏普不仅把自己的品牌拱手相让,错失了大量获利的机会,还将冒着自身品牌在合同后期被对手恶性经营的风险,因此此事也被夏普视为一大隐患。
对于双方的互相诉讼,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俊慧在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专利侵权案需要有官方机构调取各项数据进行鉴定,取证困难、诉讼耗时较长,且有可能最终面临专利无效的风险。
这场品牌之间的争端,仍将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