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束母公司上美集团冲刺港股IPO,营销费用和产品质量问题受关注

近日,旗下拥有韩束、一叶子和红色小象等品牌的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

文|投资者网 徐慧

编辑|汤巾

近日,旗下拥有韩束、一叶子和红色小象等品牌的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美集团”),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上美集团表示,此次募集所得资金净额将主要用于品牌建设,进一步贯彻多品牌战略,巩固升级主品牌,打造新品牌,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以及提升研发能力,通过加强基础研究和产品开发来保持品牌的持续创新等。

根据招股书数据,2019年至2021年前三季度,上美集团毛利率平均保持在60%以上。不过,同期净利率却分别为2.1%、6%和9.6%,究其原因,高昂的营销费用或是摊薄上美集团净利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与此同时,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多位消费者反映,使用上美集团旗下品牌一叶子、韩束产品之后出现过敏情况,在抖音韩束旗舰店购买的韩束品牌化妆品,却收到名为“韩束束而”的产品。

冲击港股国货美妆第一股

1月17日,上美集团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摩根大通、中金公司和中信里昂为其联席保荐人。事实上,早在2021年2月26日,证监会官网就曾披露过上美集团辅导备案基本情况表,同年2月22日,上美集团与中信证券签署辅导协议,启动A股上市进程。不过,不到一年,上美集团就实施了从A股转场港股的新上市计划。

上美集团前身为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主营业务为护肤、面膜、母婴、洗护等品类的生产及销售,旗下拥有韩束、一叶子、红色小象等多个品牌。2019年-2021年前三季度,上美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韩束、一叶子、红色小象这三个品牌,合计贡献上美集团总收益的86.6%、91.8%及91.1%。其中,在2021年前三季度主营结构中,旗下韩束品牌以1.13亿元收入占营收比43.8%、一叶子品牌0.64亿元收入占营收比24.9%、红色小象品牌0.85亿元收入占营收比22.4%。

1.jpg早年间,上美集团创始人吕义雄曾直言:“打广告,不一定能做成品牌,不打广告,很难做成品牌。”2014年,上美集团旗下的韩束品牌,以5亿元的价格冠名《非诚勿扰》,刷新当时中国电视广告的纪录。此外,上美集团投放的综艺还包括《花样姐姐》、《蒙面歌王》、《明日之子》、《这就是街舞》、《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火星情报局》等;电视剧包括《安家》、《三十而已》、《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赘婿》、《上阳赋》等。

随着营销时代形式的变化,上美集团开始转向互联网营销,选择在小红书、快手及抖音等平台,与KOL进行合作,对品牌和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以抖音为例,2021年9月,韩束在抖音连续直播9天,邀请了吴敏霞和佟丽娅参与直播,最终实现总GMV超6200万元。此外,韩束还在李佳琦、朱梓骁、娄艺潇、辰亦儒、贾乃亮等多位明星、主播的官方直播间销售。除了抖音,上美集团还在小红书、微博等平台邀请KOL对品牌进行试用推广。

上美集团为旗下品牌做营销推广,带来流量及曝光的同时,也花费了不低的营销费用。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1年前三季度,上美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28.74亿元、33.82亿元、25.95亿元,同期毛利率分别为60.86%、64.67%、65.2%;营销费用却分别达13.25亿元、15.36亿元及11.19亿元,占营收比例为46.1%、45.4%和43.1%;因此,也导致同期净利率分别仅为2.1%、6%和9.6%,与平均高达60%以上的毛利率形成鲜明对比。

上美集团主要财务比率

2.png数据来源:招股书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上美集团此次募资的用途第一项仍为用于品牌建设,包括线上线下品牌营销活动、邀请代言人、加强与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合作等,其次为研发投入。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随着国潮消费的兴起,本土化妆品企业也越来越重视研发,产品功效越来越强。但2019年-2021年前三季度,上美集团的研发成本在包含了227个研发员工福利开支及发布新产品的研发活动成本下,研发开支分别为8290万元、7740万元和7170万元,占营收比例仅为2.9%、2.3%和2.8%。

产品质量问题受关注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化妆品领域迎来强监管时代,其中涉及化妆品原料、检测、代工、品牌等环节,在广告宣传方面,化妆品广告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在消费升级、企业越发重视商业信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更高的大环境下,有不少消费者在黑猫投诉网站上,反映使用了上美集团旗下韩束、一叶子产品出现过敏情况等质量问题。与此同时,也有消费者称,在红色小象旗舰店,购买时产品时咨询了客服产品日期,结果收到的是临期产品等问题。

消费者投诉

3.png资料来源:黑猫投诉网站截图

今年2月11日,证监会国际部公布反馈意见,要求上美集团就股权代持、化妆品资质及违规被处罚等情况予以补充披露,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化妆品生产、销售所需资质及资质取得情况,是否有因违反化妆品生产与销售相关法规、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如有受到行政处罚,需说明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并说明公司在产品宣传中是否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反《广告法》、《化妆品监管条例》的内容。

上美集团的行政处罚信息

4.png资料来源:企查查截图

上美集团在招股书中表示,“我们过往曾遭相关部门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并不重大,且已采取措施确保符合广告法律及法规。”与此同时,上美集团在招股书风险因素中称,假如使用我们的产品导致或据称导致不良副作用、健康或安全问题或损害,我们将面临有关产品责任索赔的固有业务风险。倘我们遭遇任何重大产品召回,我们核心品牌的声誉可能会受损。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上美集团以73亿元零售额占据0.9%的市场份额,位列国货市场的前三位。弗若斯特沙利文在报告中称,未来国货品牌有望在中国化妆品市场占据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在更为成熟的研发实力及供应链、先进生产设施及广泛分销渠道下,领先的化妆品公司有望进一步扩大其市场份额,从而提高未来的市场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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