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强调,各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

蓝鲸新闻8月9日讯(记者 黄玉洁 张书维)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紧扣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决定联合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五大专项行动。

一是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二是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研究谋划过渡期结束后的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三是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融资需求,挖掘农村地区流通节点数据要素作用,助推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四是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五是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促进金融服务与弘扬和培育良好家风乡风融合。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涉农信息,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通知》强调,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各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做法成效,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推动五大行动落实落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