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及6名责任人合计被罚146.5万元

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还存在未经备案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未按规定对保险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等违法违规事实。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8月26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了对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7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多种违法违规事由,合计罚款146.5万元。

其中,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存在未经备案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未按规定制定和执行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制度;未登记所属保险代理人接受的处罚信息;未如实记录和发放银保代理人佣金;未按规定对保险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警告并罚款98万元。

(图片来源:深圳监管局)

时任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恒和孙勇因对公司未如实记录和发放银保代理人佣金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分别罚款5万元、7万元。

时任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银行保险部运营支持团队经理的黄柳勤对公司未如实记录和发放银保代理人佣金;未按规定对保险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5万元。

时任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王玮、销售企划部经理李翔对公司未经备案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各自罚款14万元。

时任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个险管理部经理孙荣丹对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和执行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制度、未登记所属保险代理人接受处罚信息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