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财险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被罚47万元,涉虚列费用等违规行为

时任国寿财险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曾超对虚列费用、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蓝鲸新闻9月12日讯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下称“国寿财险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47万元。

具体来看,国寿财险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虚列费用和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包括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金融监管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对国寿财险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包括对该公司罚款47万元,以警示其依法合规经营。

时任国寿财险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曾超对虚列费用、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这一处罚决定的发布,再次强调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各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